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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強宣導「內政部指定合作及人民團體類非公務機關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管理辦法」

籲請本市會(社)員個資達5000筆之人民團體及合作社,遵守「內政部指定合作及人民團體類非公務機關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管理辦法」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