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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方式以電話聯絡臺北市照顧管理中心提出申請,長照專線:1966。
受理時間:週一至週五 09:00~12:00、13:30~17:00
服務內容說明1. 服務範圍:臺北市、新北市。

2. 服務時間:為每日上午6時發車至下午8時30分為末班車。

3. 起迄點其中一端需為使用者之居所,另一端需為醫院或診所。惟基於就醫、定期式復健或透析治療之目的,必要交通路程中之轉乘或接駁,經地方主管機關核認,起迄任有一端不限於居家或醫療院所。

4. 早上8時前使用者上車地點需為本市轄區。

5. 交通接送服務單位開放預約時間(訂車規則):

每週一至週六開放,可預約14日後之車班。
  • 每週六另可提前開放預約15日後之車班(隔週日之車班)。
  • 每週日、放假之紀念日及調整放假日期間不開放預約車輛。
6. 使用者至遲須於使用前一日向交通接送服務單位預約叫車,惟交通接送服務單位如有空餘車班可接受臨時叫車。

7. 為維護搭乘權益,請勿重複叫車,如要取消請提前1日通知交通接送服務單位。

8. 搭乘本交通接送服務專車之等級7級以上或未滿18歲者須有陪伴者,陪伴者乘坐處以後座為優先,人數以車內空位為限(陪同人數原則以1人為主)。

9. 為保持行車安全,乘車時請務必繫妥安全帶,請勿與駕駛攀談,乘車時請勿中途下車或隨意更換地點。

10. 為節省您的寶貴時間,使用現金支付者,乘車時請自備零錢。

11.其餘部分詳於附件「長照交通接送乘客須知」。
服務對象實際居住本市且經長期照顧管理中心評估並核定長照需要等級第2級以上交通接送服務之對象,並限定使用於照顧計畫中之往(返)居家至醫療院所就醫、定期式復健或透析治療之交通接送,同時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
(1) 65歲以上老人;
(2) 身心障礙者;
(3) 55-64歲原住民;
(4) 50歲以上失智症者。
收費方式1.依臺北市政府核定之計程車日間費率×1.2 倍計價,依里程數計算,採乘車前報價,另遇計程車費率調整時須隨之調整。

2.共乘時,收費為全程車資再乘以 66 折計算。

3.每月給付額度最高為1,680元。

4.每趟分攤標準:
  (1)長照低收入戶:補助100%,部分負擔0%。
  (2)長照中低收入戶:補助90%,部分負擔10%。
  (3)長照一般戶:補助70%,部分負擔30%。
  (4)超出給付額度部分,由使用者負擔。
長照交通預約平台長照交通預約訂車平台預約網址及QRcode:https://tpe.mass.org.tw/client/Login
帳號:使用者身分證字號
密碼:預設使用者出生年月日(西元年/月/日)
(第一次登入強制更改密碼,請記得自行設定密碼)
(綁定一支手機電話號碼,如忘記密碼請洽本局解鎖帳號後該電話即可接收驗證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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