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方式 | 以電話聯絡臺北市照顧管理中心提出申請,長照專線:1966。 受理時間:週一至週五 09:00~12:00、13:30~17:00 |
服務內容說明 | 1. 服務範圍:臺北市、新北市。 2. 服務時間:為每日上午6時發車至下午8時30分為末班車。 3. 起迄點其中一端需為使用者之居所,另一端需為醫院或診所。惟基於就醫、定期式復健或透析治療之目的,必要交通路程中之轉乘或接駁,經地方主管機關核認,起迄任有一端不限於居家或醫療院所。 4. 早上8時前使用者上車地點需為本市轄區。 5. 交通接送服務單位開放預約時間(訂車規則): 每週一至週六開放,可預約14日後之車班。
7. 為維護搭乘權益,請勿重複叫車,如要取消請提前1日通知交通接送服務單位。 8. 搭乘本交通接送服務專車之等級7級以上或未滿18歲者須有陪伴者,陪伴者乘坐處以後座為優先,人數以車內空位為限(陪同人數原則以1人為主)。 9. 為保持行車安全,乘車時請務必繫妥安全帶,請勿與駕駛攀談,乘車時請勿中途下車或隨意更換地點。 10. 為節省您的寶貴時間,使用現金支付者,乘車時請自備零錢。 11.其餘部分詳於附件「長照交通接送乘客須知」。 |
服務對象 | 實際居住本市且經長期照顧管理中心評估並核定長照需要等級第2級以上交通接送服務之對象,並限定使用於照顧計畫中之往(返)居家至醫療院所就醫、定期式復健或透析治療之交通接送,同時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 (1) 65歲以上老人; (2) 身心障礙者; (3) 55-64歲原住民; (4) 50歲以上失智症者。 |
收費方式 | 1.依臺北市政府核定之計程車日間費率×1.2 倍計價,依里程數計算,採乘車前報價,另遇計程車費率調整時須隨之調整。 2.共乘時,收費為全程車資再乘以 66 折計算。 3.每月給付額度最高為1,680元。 4.每趟分攤標準: (1)長照低收入戶:補助100%,部分負擔0%。 (2)長照中低收入戶:補助90%,部分負擔10%。 (3)長照一般戶:補助70%,部分負擔30%。 (4)超出給付額度部分,由使用者負擔。 |
長照交通預約平台 | 長照交通預約訂車平台預約網址及QRcode:https://tpe.mass.org.tw/client/Login 帳號:使用者身分證字號 密碼:預設使用者出生年月日(西元年/月/日) (第一次登入強制更改密碼,請記得自行設定密碼) (綁定一支手機電話號碼,如忘記密碼請洽本局解鎖帳號後該電話即可接收驗證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