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長期照顧交通接送服務使用者須知
申請方式 | 以電話聯絡臺北市照顧管理中心提出申請,長照專線:1966。 受理時間:週一至週五 09:00~12:00、13:30~17:00 |
服務內容說明 | 1. 服務範圍:臺北市、新北市。 2. 服務時間:為每日上午6時發車至下午8時30分為末班車。 3. 起迄點其中一端需為使用者之居所,另一端需為醫院或診所。 4. 早上8時前使用者上車地點需為本市轄區。 5. 交通接送服務單位開放預約時間(訂車規則): 每週一至週六開放,可預約14日後之車班。
7. 為維護搭乘權益,請勿重複叫車,如要取消請提前1日通知交通接送服務單位。 8. 搭乘本交通接送服務專車之等級7級以上或未滿18歲者須有陪伴者,陪伴者乘坐處以後座為優先,人數以車內空位為限(為安全考量,建議1至2位)。 9. 為保持行車安全,乘車時請務必繫妥安全帶,請勿與駕駛攀談,乘車時請勿中途下車或隨意更換地點。 10. 為節省您的寶貴時間,使用現金支付者,乘車時請自備零錢。 11.其餘部分詳於附件「109年長照交通接送乘客須知」。 12.服務單位資訊: 世豪小客車租賃有限公司 電話:0800-010908;(02)8792-7758 傳真:(02)8792-7738 預約網址: http://www.e-bus.com.tw/call.asp#a01 福倫交通股份有限公司 電話:0800-616978;(02)412-8789 傳真:(02)2756-7188 生通股份有限公司 電話:(02)2599-7667 傳真: (02)2599-3553 小驢駒小客車租賃有限公司 電話:(02)2721-5998 傳真預約時請將乘車者姓名、電話、身分證字號傳真至上述號碼,網路預約請依網頁格式填寫,服務單位收到會再主動回覆預約成功與否。 |
服務對象 | 實際居住本市且應為長照需要等級第4級(含)以上者,並限定使用於照顧計畫中之往(返)居家至醫療院所之就醫或復健(含洗腎),同時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 (1) 65歲以上老人; (2) 身心障礙者; (3) 55-64歲原住民; (4) 50歲以上失智症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