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務聯絡窗口 | 傳真號碼 | ||
聯絡電話 | 02-23961266 | ||
洽辦單位 | 勞工保險局 | ||
服務內容說明 | 敬老福利生活津貼暫行條例於國民年金開辦後停止適用,原領有敬老福利生活津貼之長者,於國民年金開辦後,符合請領資格者,改依國民年金法規定按月發給老年基礎保證年金3,628元,如有進一步需詢問之處,請直接洽勞保局(網址:http://www.bli.gov.tw/ 電話:02-239612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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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內容說明 | 敬老福利生活津貼暫行條例於國民年金開辦後停止適用,原領有敬老福利生活津貼之長者,於國民年金開辦後,符合請領資格者,改依國民年金法規定按月發給老年基礎保證年金3,628元,如有進一步需詢問之處,請直接洽勞保局(網址:http://www.bli.gov.tw/ 電話:02-2396126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