點我查詢:查詢老人健保補助資格
服務內容說明 | 壹、本項福利措施補助對象如下:(須符合「一」或「二」之全部條件) 一、符合下列(一)~(三)規定之老人: (一)年滿65歲之老人或年滿55歲之原住民,且設籍並實際居住本市滿1年者(須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並連續設籍本市1年以上且最近1年內居住國內之時間合計至少須滿183天)。 (二)經稅捐稽徵機關核定之最近1年綜合所得總額合計未達申報標準或綜合所得稅稅率未達20%者。申報老人為受扶養人之納稅義務人有上開情事者,亦同。 (三)未獲政府機關健保自付額之全額補助者。 二、65~69歲之中低收入老人。 貳、補助額度: 每人每月至多補助826元(以中央健康保險署第6類保險對象自付額為限,保險費負擔金額表),低於826元者核實補助。 参、申請恢復補助作業:
相關資料,歡迎民眾上社會局網站,或以電話直撥市民當家熱線1999(外縣市02-27208889)查詢,社會局另提供諮詢電話1999(外縣市02-27208889)轉6966~6968,供民眾詢問。 連結至申請案件專區◎各行政區承辦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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