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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者預防走失手鍊申請書

服務內容說明

1. 提供服務對象手鍊(防銹金屬材質及記載個案編號及24小時服務專線)。

2. 申請方式:

(1)請備妥應備文件後郵寄或親洽中華民國老人福利推動聯盟(地址:臺北市大同區長安西路205號2樓,電話:02-2597-1700)申請。

(2)另可洽本市合作發放手鍊之醫療院所(失智共同照護中心)或洽本市各區老人服務中心、社會局身心障礙者福利科及老人福利科等,代為收件,相關資訊詳如附表。

3. 經審符合服務對象(註)申請資格者,由政府全額補助手鍊製作工本費250元及檔案管理費每年500元,未符合(註)申請資格者可自費申請。
服務對象設籍並實際居住於本市之有走失之虞(詳備註1)者。
註:走失之虞係指領有智能障礙、精神障礙、自閉症、失智症之身心障礙證明(手冊)、醫師診斷證明書或曾失蹤有查尋人口登記聯單者。
應備文件1.身心障礙證明(手冊)、醫師診斷證明書或失蹤查尋人口登記聯單
2.申請書
3.使用人身分證正反面影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