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務內容說明 | 1. 提供服務對象手鍊(防銹金屬材質及記載個案編號及24小時服務專線)。 2. 申請方式: (1)請備妥應備文件後郵寄或親洽中華民國老人福利推動聯盟(地址:臺北市大同區長安西路205號2樓,電話:02-2597-1700)申請。 (2)另可洽本市合作發放手鍊之醫療院所(失智共同照護中心)或洽本市各區老人服務中心、社會局身心障礙者福利科及老人福利科等,代為收件,相關資訊詳如附表。 3. 經審符合服務對象(註)申請資格者,由政府全額補助手鍊製作工本費250元及檔案管理費每年500元,未符合(註)申請資格者可自費申請。 | ||
服務對象 | 設籍並實際居住於本市之有走失之虞(詳備註1)者。 註:走失之虞係指領有智能障礙、精神障礙、自閉症、失智症之身心障礙證明(手冊)、醫師診斷證明書或曾失蹤有查尋人口登記聯單者。 | ||
應備文件 | 1.身心障礙證明(手冊)、醫師診斷證明書或失蹤查尋人口登記聯單 2.申請書 3.使用人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