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務內容說明 | 一、介紹需求評估中心功能: 依據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規定,身心障礙鑑定與需求評估新制於101年7月11日正式施行。為依法辦理新制需求評估作業,召開專業團隊審查會議及依評估結果主動轉介、連結福利資源等事宜,並提供民眾舒適且隱密之會談空間,故成立臺北市政府社會局身心障礙者需求評估中心。 二、電話:(02)25112895總機9 三、地址:10444臺北市中山區長安西路5巷2號3樓 四、交通路線:
五、服務時間:週一到週五上午8:30到下午17:30 六、服務對象:持有本市核(換)發或註記之身心障礙證明且原領有本市需求評估結果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