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務內容說明 | 家庭托顧服務是一種類似褓母的服務模式,也就是家庭照顧者除了照顧自己家的身心障礙者之外,也幫忙照顧附近需要照顧的身障者;例如社區中有夫妻雙方都要上班的家庭,白天就可以把需要別人看顧的身障者送到這裡,等到下班後再接回家。這樣家庭就不用因為身障者白天沒人照顧,而必須送到機構當中。 一、服務內容: (一)身體照顧服務:包含協助如廁、沐浴、穿換衣服、口腔清潔、進食、服藥、翻身、拍背、上下床、陪同運動、協助使用日常生活輔助器具及其他服務。 (二)日常生活照顧服務:包含文書服務、膳食服務、文康休閒及協助參與社區活動等服務。 (三)安全性照顧:注意異常狀況、緊急通報醫療機構、協助危機事故處理及其他相關服務。 二、服務費用:詳見附件檔 | ||
服務對象 | 服務對象:18歲以上設籍且實際居住本市,且需符合下列條件,並經社工專業評估有家庭托顧照顧需求者 (一)領有本市核發身心障礙證明且經需求評估符合使用本服務資格者。 (二)未接受長期照顧服務、未接受機構二十四小時安置、未接受機構日間照顧服務、未接受居家服務、未聘僱看護(傭)、未領有政府提供之特別照顧津貼或其他照顧費用補助之身心障礙者。 (三)非上列情形有特殊照顧需求者,視服務提供單位是否連結相關資源決定收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