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務聯絡窗口 | 鍾小姐、林小姐 | 傳真號碼 | 02-27206503 | ||||||||||||||||||||||||
聯絡 | 1999(外縣市02-27208889)轉分機1622~1623 | ||||||||||||||||||||||||||
地址 | 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8樓西南區 | ||||||||||||||||||||||||||
洽辦 | 婦女福利及兒童托育科 | ||||||||||||||||||||||||||
服務 | ★ 登記資格:嬰幼兒設籍臺北市(嬰幼兒取得身分證字號即可登記),且其家長雙方(或監護人)於報名登記日向前推算連續設籍臺北市滿6個月以上者。 ★ 本市已開辦公托機構採候補登記制(無年度正備取抽籤機制),並依登記時間依序給號。112學年度候補名冊將自112年9月1日起至113年8月31日止有效(候補兒童若已滿2足歲,候補序號資格將自動失效)。 ※文山托嬰中心規劃於112年下半年搬遷至「萬隆東營園區」(文山區興安里興隆路2段88號),屆時須配合於新場地就托。 註: 1.每位幼兒限登記1家公辦民營托嬰中心及1家社區公共托育家園,已入托者不得再登記同性質之機構,違反規定者,逕撤銷登記資格。申請案件受理成功將以簡訊及電子郵件通知申請案件編號,另登記結果亦將以簡訊及電子郵件通知審核情形,如有疑義請務必逕洽本局承辦人員。2.申請所應檢具之相關文件不完備者,經社會局或各社區公共托育家園通知家長或其委託人限期補正,屆期未補正者,駁回其申請。 | ||||||||||||||||||||||||||
服務 | ★ 收托年齡:滿2足月至未滿2足歲之嬰幼兒。
註: 1、大公托或小家園於出缺時啟動候補通知程序,家長應於大公托或小家園通知報到日起5日內(不含例假日)辦理報到,其須繳交費用者,應於報到時繳交第一個月月費,逾期未報到或未繳交月費者,以棄權論。報到日最後1日遇例假日,則順延至次一上班日。 2、家長一方以申請收托幼兒之名義申辦育嬰留職停薪者,家長應於大公托或小家園正式收托日後2個月內,提供已復職之證明,未提出者,取消收托資格。 | ||||||||||||||||||||||||||
登記 | 公托登記線上申辦系統 (含線上放棄作業) ※注意事項:請民眾登記前可詳閱下方「相關連結」中的「公托登記線上申辦系統較學流程說明」,建議以「電腦操作」,並使用Goolge Chrome 瀏覽器開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