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備文件 | 1.申請表(申請人為父母雙方時,均須親自簽名或蓋章)。 2.申請人(父母雙方、監護人或實際照顧者)及兒童身分證明文件(例如:戶口名簿影本)。 3.申請人郵局或市庫代理金融機構(台北富邦銀行)帳戶影本。 4.申請人一方為在臺無戶籍、大陸地區人民或外籍人士者請檢附居留證或護照影本。 註:本津貼可親送或掛號郵寄至兒童戶籍所在地之區公所社會課提出,若欲查詢進度亦請洽區公所社會課。 *連結至線上申請案件專區: 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育有未滿2歲兒童育兒津貼線上申請:https://twbaby.sfaa.gov.tw 市民大平台線上申請網址 : https://service.gov.taipei/Case/ApplyWay/20190712016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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