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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內容說明為協助精神障礙者發展自我,特引進在美國已推行近七十年的「國際會所模式」之服務模式,「會所模式」強調會所內所有活動均為會所工作人員與會員(精神障礙者)須互助而成的工作,因為「會所模式」相信精神障礙者是有潛能的,也相信人可以因為付出而獲得信心、成就與滿足,期待透過會所可以慢慢發掘更多會員的潛能與能力,讓每個會員找到適合自己的角色與位置。

服務內容:
(一)個案(會員)開發
(二)辦理各類成長團體講座課程及社交休閒活動等
(三)辦理會所工作日方案、個案(會員)支援與外展服務、假日或節慶活動,並結合資源辦理  過渡性就業方案。
(四)精障社群之發展:藉由個案(會員)與工作人員之共同參與,透過社區工作之方法,發展對精神障礙者友善之社群與環境。
(五)其他福利服務。
服務對象(一)設籍或實際居住臺北市且領有身心障礙證明之精神障礙者。
(二)具精神障礙事實,經醫療等單位轉介或由受託單位評估個案適合參與精神障礙者會所服務且經本局同意者,可接受本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