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務內容說明 | 1.本補助共計補助242項輔助器具,並就輔助器具項目、補助最高額度、最低使用年限及補助對象核實補助。詳細內容請參閱詳見衛福部頒訂之「身心障礙者輔具費用補助辦法」及其附表之相關規定。每人每2年以申請4項輔具補助為限(合併醫療輔具補助項次計算)。 本局委託之合宜輔具中心、南區輔具中心、西區輔具中心聯絡電話及地址: 合宜輔具中心---聯絡電話:02-7713-7760;服務時間:每週二至週五10:00至19:00、週六9:00至17:00;地址:臺北市中山區玉門街1號;服務區域: 北投、士林、中山、大同 西區輔具中心---聯絡電話:02-2523-7902 ;服務時間:每週二至週六9:00至12:00、13:30至17:00;地址: 臺北市長安西路5巷2號2樓;服務區域: 中正、萬華、大安、松山 南區輔具中心--- 聯絡電話:02-2720-7364;服務時間:每週一至週五9:00至12:00、13:30至17:00;地址:臺北市信義區大道路116號3樓之2;服務區域:信義、內湖、南港、文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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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對象 | 1.設籍臺北市,且最近1年居住國內達183日,並領有本市核(換、補)發或註記之身心障礙證明者。 |
應備文件 | A.申請核定(第一階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