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務內容說明
針對該身心障礙者個人及其家庭之能力與需求進行整體評估,訂定個別化服務計畫,包括以下的個案服務及家庭支持服務,如服務對象另有其他需要,協助媒合或轉介其他資源。
一、個案服務
(一)生活重建服務
1、委託類別:
(1)肢體障礙類(神經、肌肉、骨骼之移動相關構造及其功能損傷)
(2)聽覺及聲音機能或語言機能障礙類(涉及聲音與語言構造及其功能損傷)
2、服務對象:
(1)符合前項障礙類別且15歲以上,設籍且居住於本市,持有本市核(換)發或註記身心障礙手冊或身心障礙證明且經需求評估核定有生活重建需求之中途致障身心障礙者及其家屬。其中聽語障者因配帶助聽器或植入人工電子耳而有生活重建訓練需要者,不限中途致障者。
(2)具障礙事實,經醫療等單位轉介,並由受託單位評估個案有生活重建需求且經本局同意者,可接受本服務。
3、服務內容:
(1)日常生活能力之培養:自我照顧及居家生活能力培養、社區生活參與之促進
(2)社交活動及人際關係之訓練:提供社交技巧之指導、辦理文康活動或團體工作,增加服務對象人際互動、協助服務對象積極參與社區活動,加強與家人及社區居民互動。
(3)心理支持或心理輔導:包括個案輔導、家庭輔導或團體輔導、支持團體等。
(二)生活訓練服務:
1、委託類別:智能障礙及自閉症類(神經系統構造及精神心智相關構造及其功能損傷)
2、服務對象:
(1)15歲以上,設籍且居住於本市,持有本市核(換)發或註記身心障礙手冊或證明且居住在社區的智能障礙者及自閉症者(神經系統構造及精神心智功能障礙者)及其家屬。
(2)如非自閉症或智能障礙者,則須由受託單位評估後本服務確實可促進其自我照顧能力,且經本局同意者,可提供服務。
3、服務內容:
(1)生活自理能力訓練:包括日常生活所需技能,如獨立飲食、如廁、盥洗沐浴、穿脫衣物、交通等訓練。
(2)人際與社交能力訓練:語言表達及理解能力、人際互動及社交技巧的指導,包括辦理文康活動或團體活動,增加服務對象與人際互動機會。
(3)心理支持或心理輔導:包括個案輔導、家庭輔導或團體輔導、支持團體等。
(三)罕見疾病支援服務:
1、委託類別:罕見疾病類(患有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公告罕見疾病者)
2、服務對象:
15歲以上,設籍且居住於本市,患有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公告之罕見疾病,且領有重大傷病卡者。惟15歲以下患有罕見疾病,但未進入教育體系接受服務者,亦可接受本服務。
3、服務內容:
(1)生活自理能力訓練:包括日常生活所需技能,如獨立飲食、如廁、盥洗沐浴、穿脫衣物、交通等訓練。
(2)心理支持或心理輔導:包括個案輔導、家庭輔導或團體輔導、支持團體等。
(3)復健訓練服務:擬定復健訓練計畫,進行平衡訓練、精細動作訓練、轉位訓練、預防功能退化復健、呼吸、吞嚥、語言訓練,或提供復健指導等。
二、家庭支持服務
針對接受個案服務之家庭進行需求評估,彙整家屬需求並依需求提供家庭關懷訪視及辦理相關的活動/課程。
1、家庭關懷訪視服務:對於支持系統較弱的家庭,由關懷訪視員到宅提供心理支持及福利資訊,並結合民間社會福利資源協助解決相關問題,必要時應轉介相關專業團體提供後續服務。
2、照顧者支持服務:視家庭照顧者實際需要,提供心理及情緒支持、成長團體、諮詢服務與照顧技能訓練及相關研習,以強化照顧者能量、提升親職功能。活動辦理期間協助安排臨托及短期照顧服務,以利家庭主要照顧者參加各項支持服務措施(參與者不限本計畫個案之家屬)。
障別 | 單位名稱 | 聯絡方式 |
肢體障礙 | 財團法人伊甸社會福利基金會 | 電話:02-2570-2560#18或22 地址:10554臺北市松山區八德路3段155巷4弄35號 |
罕見疾病 | 中華民國運動神經元疾病病友協會 | 電話:02-2585-1367#112 地址:10461臺北市民族東路2號7樓之1 |
自閉症及智能障礙類 | 社團法人臺北市自閉症家長協會 | 電話:02-2595 -3937 #23或24 地址:10373臺北市大同區延平北路4段115號1樓 |
聽覺及聲音機能類 |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婦聯聽覺健康社會福利基金會 | 電話:02-28201825#10或#19 地址:10042臺北市中正區中華路一段77號3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