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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服務內容:
給與本市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成員懷胎分娩者營養補助新臺幣1萬2,000元。

二、服務對象:
本市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成員懷胎分娩者。

三、應備文件:
欲申請者,應自分娩次日起六十日內備妥下列文件,向本局提出申請:
1.醫療診斷證明書、子女出生證明。
2.具領人之郵局或銀行存摺封面影本(需清楚列明該存摺局號及帳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