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 一、透過文化自治組織再造與資源分配公開透明,使文化權力與資源可以重新公平的分配。 | 105-01-22 |
22 | 十一、公辦都更拆除重建後如有新增容積,為取得部分樓地板面積優先做為公共住宅,評估適合增額容積之基地,與土地主管機關洽談意願後,進行相關法定程序。 | 105-01-22 |
23 | 十一、公辦都更拆除重建後如有新增容積,為取得部分樓地板面積優先做為公共住宅,評估適合增額容積之基地,與土地主管機關洽談意願後,進行相關法定程序。 | 105-01-22 |
24 | 十、透過公辦都更取得公共住宅,經評估確認做為公共住宅基地後,研析基金收購更新地區可行性及有願意出售之老舊房屋整修後當作公共住宅之出租方式。 | 105-01-22 |
25 | 十、透過公辦都更取得公共住宅,經評估確認做為公共住宅基地後,研析基金收購更新地區可行性及有願意出售之老舊房屋整修後當作公共住宅之出租方式。 | 105-01-22 |
26 | 九、臺北市還有更多公用土地,但屬於低度利用公地,這是大量公共住宅土地的來源。這些公共土地,我們將會全部列管。 | 105-01-22 |
27 | 九、臺北市還有更多公用土地,但屬於低度利用公地,這是大量公共住宅土地的來源。這些公共土地,我們將會全部列管。 | 105-01-22 |
28 | 八、除貸款一途外,比較傳統的方式,像眷村改建的財務籌措方式,也可以考慮。也就是說,先將政府閒置的土地撥入住宅基金,適合的土地可以建築,不適合的土地處分後,可以有現金收入,這樣也可以降低貸款比例。 | 105-01-22 |
29 | 八、除貸款一途外,比較傳統的方式,像眷村改建的財務籌措方式,也可以考慮。也就是說,先將政府閒置的土地撥入住宅基金,適合的土地可以建築,不適合的土地處分後,可以有現金收入,這樣也可以降低貸款比例。 | 105-01-22 |
30 | 七、公共住宅建設並不是使用公務預算,而是以住宅基金向銀行貸款。「柯P公宅」擬向金融機構長期低利貸款,以獲得營建資金,日後在從房租分期攤還。 | 105-01-22 |
31 | 七、公共住宅建設並不是使用公務預算,而是以住宅基金向銀行貸款。「柯P公宅」擬向金融機構長期低利貸款,以獲得營建資金,日後在從房租分期攤還。 | 105-01-22 |
32 | 六、主張成立「住宅專責機構」,負責公共住宅業務。 | 105-01-22 |
33 | 六、主張成立「住宅專責機構」,負責公共住宅業務。 | 105-01-22 |
34 | 五、包租保管,政府可以當二房東,目前臺北市大約還有8萬戶的空屋,如果由市政府來出面,來承租、管理、修繕跟招租,讓這8萬戶的空屋可以進入租屋市場,那麼因為增加供給量,就可以更有效的降低房租的價格。 | 105-01-22 |
35 | 五、包租保管,政府可以當二房東,目前臺北市大約還有8萬戶的空屋,如果由市政府來出面,來承租、管理、修繕跟招租,讓這8萬戶的空屋可以進入租屋市場,那麼因為增加供給量,就可以更有效的降低房租的價格。 | 105-01-22 |
36 | 四、在不計算土地成本之後,興建公共住宅只剩下,營建、管理跟維修的費用,我估計,每坪每月大概只需要500元租金,一般人應該是租得起。 | 105-01-22 |
37 | 四、在不計算土地成本之後,興建公共住宅只剩下,營建、管理跟維修的費用,我估計,每坪每月大概只需要500元租金,一般人應該是租得起。 | 105-01-22 |
38 | 三、目前臺北市可供興建的公有土地,大概還有198公頃,如果以每公頃可蓋500戶的話,只要拿出100公頃的公有土地,就可以興建5萬戶。 | 105-01-22 |
39 | 三、目前臺北市可供興建的公有土地,大概還有198公頃,如果以每公頃可蓋500戶的話,只要拿出100公頃的公有土地,就可以興建5萬戶。 | 105-01-22 |
40 | 二、公有土地興建公共住宅,公共住宅是公共設施的一種,因此公有土地興建公共住宅,應該「無償撥用」。 | 105-01-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