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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未來文化團體的補助將增加跨年度採購或透過文化基金會的方式來運作,避免藝文團體要每年去申請,浪費太多的力氣在行政業務。

一、為使申請者得以節省每年提送申請書之行政作業,自105年就「空間營運管理」申請項目增加跨年補助,亦有跨年採購部分。
二、跨年採購部分,文化快遞委託編印,104年12月30日評鑑會議獲得105年之續約資格,並於105年2月5日簽約。自105年2月號至106年1月號,每期發行中文月刊5萬本,每月派送地點至少600點。現依約執行,106年8月號刊物已於7月25日出刊。
三、「空間營運管理」跨年補助部分,每年於第1期受理。105年第1期共有8案提出2年計畫申請,皆得2年補助,補助款計152萬。106年藝文補助申請已於105年9月21日簽奉核准,第1期申請受理時間105年10月1日至11月1日,105年12月26日至106年1月11日複審會召開時間,106年1月17日公布補助結果,共有4案提出兩年計畫(106-107年),其中獲得第二年(107年)計畫補助之案件共有3案,補助款計47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