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建立計程車通譯服務中心:包含英文、日文、韓文的主要語言的通譯人才。
一、本服務於104年5月10日上線試辦後,統計至12月底之服務量為175通,並依規劃期程於104年11月19日專簽市長本案「試辦成果效益分析報告」,奉核示105年度不續辦。
二、另相關辦理情形如下:
(一)召開協調會議,研商1999提供計程車通譯服務項目並確認權責分工:本府研考會於104年1月15日邀集交通局公運處協商本案權責分工,會議決議:本案宣傳推廣部分由交通局公運處負責規劃執行,本市熱門觀光景點相關中外文對照資料另洽觀傳局提供,本府研考會負責規劃以1999話務中心現有人力、設備辦理本項專案。
(二)蒐集行政院交通部觀光局旅遊服務中心免費旅遊諮詢服務專線服務情形:於104年2月28日完成相關資料蒐集,並用以規劃本案之重點工作項目及需求分析。
(三)蒐集計程車駕駛通譯服務會話教材及本市觀光景點外文對照資料:公運處及觀傳局於104年3月20日提供英、日語會話教材及本市觀光景點中英、中日語對照資料。
(四)話務人員教育訓練:提供話務中心計程車英、日語會話教材及本市觀光景點中英、中日語對照資料,俾便對1999外語線話務人員進行教育訓練,話務中心並於104年4月30日完成人力整備與教育訓練。
(五)訂定話務服務標準作業流程:話務中心於104年4月30日完成修訂市政諮詢標準作業流程文件。
(六)上線試辦:1999市民熱線如期於104年5月10日起上線,提供計程車英、日語通譯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