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40年前的老舊房子,沒有防震係數的規劃,一旦遇到6級以上的地震,恐怕難以倖免。
一、104年及105年辦理情形
(一)本市公有建築物配合內政部營建署「建築物實施耐震能力評估及補強方案」辦理耐震評估與補強,查105年計有7件完成補強;私有建築物辦理老屋健檢除104年依「台北市老屋健檢案件申請及補助費用作業要點」辦理外,自105年起持續配合內政部營建署「安家固園計畫」及「既有建築物耐震安檢評估」執行,有關老屋健檢執行情形104年辦理20件、105年計有372棟申請。
(二)將都市窳陋及防災功能不足的老邁建築加速改建,並對重大建設如快速道路、大型公園及捷運站等附近景觀和機能亟待改善地區,加強推動更新,以改善居住環境空間品質及城市景觀風貌,104年共核准110案更新單元,並核定35案都市更新事業計畫及權利變換計畫;105年共核准43案更新單元,並核定26案都市更新事業計畫及權利變換計畫。
(三)為加速本市老舊房屋之改建,擬增訂臺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自治條例第10條之1「老屋重建」方案,針對小規模、整合百分百之建築基地給予最高20%之容積獎勵,以增加民眾改建意願。臺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自治條例修法草案業於104年6月9日函送本市議會審議,經104年9月30日議會一讀通過交付議會法規委員會審查。上開條文經議會法規會105年5月11日、5月25日、6月8日及12月7日審議議決:「本案請市府來函撤回,並參酌105年12月7日所送「臺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自治條例檢討評估報告』通盤檢討後,重新提案送本會審議」。
(四)研擬臺北市公辦都市更新實施辦法,作為本府據以操作的作業流程,並已於105年3月31日公告發布實施。
二、106年辦理情形
(一)依各單位回報公有「建築物實施耐震能力評估及補強方案」辦理情形統計至106年6月30日,原列管2件已解除列管,最新辦理情形:1.衛生局:臺北市檢驗大樓(驗收完畢,解除列管)2.教育局:幸安市場大樓(驗收完畢,解除列管),106年度補強完成者共計2件。另私有老舊建築物採老屋健檢方式辦理,申請及補助實施計畫已於106年3月15日開放民眾申請至同年10月31日,截至6月30日止,民眾申請棟數為42棟,戶數為2070戶。
(二)持續受理民間申請自行劃定更新單元方式辦理,自106年1月1日至106年6月底止,共核准15案;受理民間申報都市更新事業計畫及權利變換計畫審議案件,自106年1月1日至106年6月底止,共核定22案。
(三)持續追蹤「臺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自治條例」部分條文修正案議會審議情形,刻正依議會決議重新檢討臺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自治條例草案修法條文,並依市長裁示分階段送審,第一階段修法條文業於106年4月25日預告公告,有關老屋重建方案條文列為第二階段修法條文,目前刻正辦理修法程序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