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公共住宅建設並不是使用公務預算,而是以住宅基金向銀行貸款。「柯P公宅」擬向金融機構長期低利貸款,以獲得營建資金,日後在從房租分期攤還。
一、收集研析公共住宅興建計畫及財務資料:業於104年6月30日前分析公共住宅興建計畫及財務資料,研議融資舉借時程。
二、研析融資舉借時程:業委請安侯建業檢核本府公共住宅財務計畫及研訂融資計畫(104年9月15日決標),原評估於105年提報舉借計畫予公共債務管理委員會審議,106年起對外舉借。因應政策規劃調整,重新評估後預計自107年起對外舉借,舉借計畫延後於106年提報該委員會審議。
三、研擬融資舉借計畫:業委請安侯建業檢核本府公共住宅財務計畫及研訂融資計畫(104年9月15日決標),本府都發局就已編列預算之27處公宅基地(總工程經費687.26億元,總舉借額度586.06億元)106年5月3日完成舉借計畫,106年5月12日經本府公共債務管理委員會審查決議修正後通過。
四、106年6月5日修正舉借計畫,本府106年6月13日再提修正意見,106年6月20日再次修正舉借計畫,本府106年6月26日通過修正後舉借計畫。
五、106年6月編列107年度舉借預算16億元,預計106年8月提本市議會審議,俟議會通過後將透過內政部社會住宅融資服務平臺向銀行貸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