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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文化的補助方面,應當減少節慶式活動補助,讓資源移到長期穩定的文化投資。

一、文化補助之資源以長期穩定之文化補助為主,106年第1期補助對象分專業藝文、社區文化、弱勢團體及其他少數族群等三大類。為鼓勵傳統藝術傳承,文化局藝文補助在音樂、戲劇、美術等專業藝文類別外,獨立出傳統音樂、傳統戲曲、民俗技藝、書法水墨等傳統藝術類別,105年第1期藝文補助複審會議於104年12月28日至105年1月12日召開,審查結果於105年1月15日公告,1月16日至1月25日函發補助結果。105年第1期共計收件723件,進入複審會為691件,補助件數426件,補助比率62%。2月1日至3月31日辦理撥款事宜,1月20日至3月31日辦理計畫變更事宜。105年第2期初審作業自105年5月3日至6月3日止(收件截止日為105年5月2日)辦理,6月4日至30日進行資料建置;105年6月27日至105年7月11日召開複審會議,補助件數共426件,審查結果於105年7月18日公告,於7月20至8月1日函發補助結果。105年第2期共計收件751件,進入複審會為706件。106年藝文補助申請須知修正於105年9月21日簽奉核可,106年第1期共計收件682件,進入複審會為644件。持續辦理藝文補助105年第1期及第2期計畫變更、評鑑及結案報告審核等事宜。
二、每年辦理藝文補助、傑出團隊奬勵甄選計畫、藝響空間進駐及修繕補助,以穩定的經費及資源挹注藝文團體及創作者得以長期穩定發展,相關成果如下:
(一)106年第1期初審作業自105年10月1日至11月1日止,11月2日至12月2日進行初審作業;105年12月26日至106年1月11日召開複審會議。
(二)傑出團隊奬勵甄選計畫:每年甄選本市傑出團隊4團,補助款共計210萬元(含文化部補助款50萬)。105年甄選公告受理期為1月29日至3日2日,申請件數共11件,於3月25日召開複審會,共有偶偶偶劇團(補助55萬元)、故事工場(補助55萬元)、光環舞集(補助50萬元)、台北打擊樂團(補助50萬元)等4個團隊獲選,補助款計210萬,業已核撥第一期款168萬元整,第二期款計42萬元於12月底全數核撥完成;今年傑出演藝團隊演出交流,業推薦台北打擊樂團至拉脫維亞-里加節慶演出、偶偶偶劇團參與北臺八縣市國內交流演出。
(三)藝響空間進駐及修繕補助:清查市有閒置房舍,挑選符合藝文團體需求的空間,提供團隊申請進駐使用。此外,每年編列365萬提供修繕供進駐團隊申請。
(四)文化在巷子裡:104年度由文化局附屬單位合辦,包含臺北市藝文推廣處多邀請歌仔戲、魔術等團體表演、北美館部分義工大隊之典藏作品展、臺北市立國樂團及交響樂團之音樂會,共計辦理128場次,讓文化深入社區之中。105年1月至12月參與人次共49,685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