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公辦都更四個步驟1. 政府選地,主動推出計劃:政府選出都更地,提出都更計畫,臺北市5樓以下的老舊公寓,及23處整建住宅,應當優先處理。
一、104年及105年辦理情形:經過104年先期評估規劃階段,本府業選定公辦都更8+2旗艦計畫並於105年1月22日對外公布,包含蘭州斯文里整宅、西區門戶、臺大紹興南街、南機場整宅、華光社區、安康地區、南港高鐵站區、士林中正路基河路沿線、原空軍總部、臺北機廠等10案,持續進行研擬先期規劃及溝通協調,部分計畫因中央已另有規劃(如空軍總部.臺北機場等)由中央統籌規劃。社規師並進駐了解居民需求,進行政策溝通,本府業成立南機場及蘭州斯文里公辦都更專案工作站。
(一)104年辦理南機場整宅38場公辦都更小型說明會、蘭州斯文里整宅22場公辦都更小型說明會。
(二)105年8月20日、9月12日、10月3日、10月17日、11月7日、11月28日於南機場整宅辦理住戶說明會,分別應居民需求召開5場發起人會議,12月16日申請更新會籌組,12月17日召開1場更新會成立會前會。105年9月起至11月蘭州斯文里整宅陸續辦理12場公辦都更推動說明會。
二、106年度辦理情形:106年經盤整旗艦計畫案及再生計畫內10處具公辦都更效益及潛力基地作為優先推動基地,包含華榮市場案、延平北路警察宿舍案、中山區中山段案、蘭州斯文里整宅案、南機場一二三期整宅案、臺大紹興南街案、捷運大直北安段案、捷運科技大樓瑞安段案、南港轉運站東側商業區案、臺北郵局案。
(一)蘭州斯文里整宅案及南機場一二三期整宅案皆延續104年及105年持續依與居民溝通需求,進行都更先期規劃,以符合居民需求。
(二)蘭州斯文里整宅案及南機場一二三期整宅案皆延續104年及105年有社規師進駐了解居民需求,進行政策溝通,並辦理說明會,以利與居民進行雙向溝通。(三)南機場一二三期整宅案106年2月9日南機場三期+一期1棟籌備小組核准成立,4月30日召開成立大會,5月26日籌備小組檢送文件向更新處申請立案。(四)蘭州斯文里整宅案於106年5月24日及6月30日分別召開二期及三期說明會;南機場一二三期整宅案預計於106年召開說明會,刻正與社區討論辦理時程。(五)本府持續辦理蘭州斯文里整宅案及南機場一二三期整宅案土地管理機關及所有權人意見整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