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補助態樣及金額 (一)活動假牙 (二)固定假牙 3、補助金屬冠及瓷牙最多六顆。 4、牙位5-5開放施作瓷牙,其餘牙位仍維持補助金屬冠。 (三) 活動假牙維修:依補助態樣每人每年最高補助6,000元,已接受補助裝置活動假牙者於一年保固期內不得申請維修費用。 二、備註 (一)後牙區連續缺牙超過三顆(含)僅核予活動假牙。 (二)活動及固定假牙裝置補助,同一牙位五年內(以裝置完成日起算)不得重複申請。但活動假牙經醫師評估基於施作考量而同意者,不在此限。 (三)每人每年最高補助十萬元。 一、年滿五十五歲以上列冊本市之低收入戶者。 二、年滿六十五歲以上經本市公費收容安置者。 三、年滿五十五歲以上列冊本市中低收入戶者。 四、年滿六十五歲以上領有本市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者。 五、年滿六十五歲以上中低收入領有本市收容安置補助者。 六、年滿六十五歲以上領有本市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費者。 七、年滿六十五歲以上領有本市補助身心障礙者日間照顧及住宿式照顧費用達百分之五十以上者。
業務聯絡窗口 陳小姐 傳真號碼 02-27597731 聯絡電話 1999(外縣市02-27208889)轉1672 地址 11008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北區2樓 洽辦單位 老人福利科 服務內容說明
1、低收入戶者、經本市公費收容安置者補助金額依補助態樣最高補助2萬5,000元至5萬5,000元。
2、中低收入戶者、領有本市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者、中低收入領有本市收容安置補助者、領有本市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費者及領有本市補助身心障礙者日間照顧及住宿式照顧費用達百分之五十以上者依其假牙裝置態樣最高補助金額自2萬元至4萬5,000元,不足額由民眾自行負擔。
1、低收入戶者、經本市公費收容安置者補助金額依補助態樣最高補助單顆7,500元。
2、中低收入戶者、領有本市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者、中低收入領有本市收容安置補助者、領有本市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費者及領有本市補助身心障礙者日間照顧及住宿式照顧費用達百分之五十以上者依其假牙裝置態樣最高補助單顆7,000元,不足額由民眾自行負擔。 服務對象 應備文件 本局每年公告之。
中低收入老人假牙補助